(三)资格审查
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,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、所提供的材料、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。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,审查通过的将被告知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。
(四)面试
面试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常识、语言表达、逻辑思维、综合分析、工作应变等方面的能力素质。
(五)考察
对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,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能力素质、学习和工作表现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等。
(六)公示招聘结果
经面试、考察、会议研究确认的拟聘用人员,将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。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,取消聘用资格,其他应聘人员依次递补。
(七)办理聘用手续
公示结束,无投诉、经查投诉不实或不影响聘用的,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。
三、有关说明
(一)公开招聘工作在合作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进行,由合作区党工委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。
(二)应聘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,不得弄虚作假、搞非组织活动,一经发现,严肃处理。
联 系 人:姬世国
联系电话:0433-7612006 7612007
监督电话:0433-76114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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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区党工委办公室
2018年4月10日